近日,體育總局修訂印發《體育行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5版)》(以下簡稱《判定標準》),指導科學排查、及時消除體育行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與體育事業健康發展。
《判定標準》明確了體育賽事活動籌辦舉辦中存在未審批、審批后擅自變更,高危險性賽事活動未進行安全風險評估,違規發包無監管,應急“熔斷”機制不健全,公共安全風險無措施,戶外活動環境無預警,風險義務未告知、未驗證,體育設施器材未檢驗,配套服務、救援設備無管理,安全責任人未落實等11項情形的應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體育場所及設備設施運營管理中存在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未許可,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建立,體育場所及設備設施未驗收等7項情形的應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判定標準》還強調了其他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法律法規、安全規章造成群死群傷等重大損失嚴重后果的,應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判定標準》的印發,對筑牢體育賽事活動安全防線、規范體育場所設施運營管理、強化行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王輝)
編校:焦一佳
審核:張素琦
審核:張素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