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2月3日,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以下簡稱“中足聯”)發布多項政策文件,涉及職業聯賽俱樂部財務約定、準入、轉讓、參賽資格遞補等。
根據中足聯文件,俱樂部單個財年稅前總支出不得超過的額度分別為中超6億元、中甲2億元、中乙5000萬元。在球員年薪問題上,中足聯對于新賽季也有規定,國內球員個人稅前年薪限額為中超500萬元、中甲300萬元、中乙120萬元;俱樂部國內球員平均稅前年薪限額為中超300萬元、中甲150萬元、中乙50萬元;外援個人稅前年薪限額為中超300萬歐元、中甲150萬歐元;外援稅前年薪總額限額為中超1000萬歐元、中甲400萬歐元。
對于涉及財務方面的違規違紀行為,中足聯明確了嚴厲的懲戒措施。其中,對于俱樂部總支出超過限額的處罰辦法具體如下:俱樂部單個財年總支出超出限額不高于20%的,將被扣除聯賽積分6分;超出限額高于20%不高于40%的,將被扣除聯賽積分12分;以此類推。聯賽扣分最多不超過24分,并將在審查報告簽發年度的賽季執行。
準入方面,中超俱樂部不再強制要求配備女足,中超俱樂部要下設至少5支不同年齡層次的梯隊,中甲至少4支,中乙至少3支;申請準入的俱樂部不得欠薪,獎金標準應當書面公示。
俱樂部轉讓方面,申請轉讓時,轉讓方與受讓方均需不存在與行業內單位或個人的逾期債務;俱樂部一個賽季中僅可進行一次重要股權轉讓。
遞補政策方面,如中超聯賽下賽季出現名額空缺,只有當賽季中超降級的2個俱樂部和中甲的第三、第四名具備遞補資格。遞補參加職業聯賽的俱樂部原則上不可在遞補的當賽季易地搬遷。 (馬藝歐)
編校:焦一佳
審核:張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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