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04)22號
關于2004中超聯賽杯賽中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中超、中甲足球俱樂部:
在2004年8月18日進行的2004中超聯賽杯賽第三輪第一回合天津康師傅隊與深圳健力寶隊的比賽進行到第65分鐘時,深圳健力寶隊體能教練員麥克向觀眾做不文明手勢,引起觀眾的強烈不滿,在賽場造成不良影響,裁判員當即將其罰令出場。
根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處罰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停止深圳健力寶隊體能教練員麥克隨隊進入比賽場所工作2場(2004中超聯賽杯賽第三輪第二回合比賽和8月26日進行的中超聯賽調整賽);罰款人民幣20000元的處罰。
上述處罰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個人罰款由俱樂部代繳,并在30日內將罰款匯入中國足球協會銀行帳號,逾期不繳,將追加處罰。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二0 0四年八月十九日
編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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