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06)3號
關于深圳足球俱樂部隊主教練王寶山與陜西球迷發生沖突的通報
各會員協會、足球俱樂部:
2006年3月18日,深圳足球俱樂部隊在陜西西安賽區的賽前訓練結束后,深圳足球俱樂部隊主教練王寶山與陜西部分球迷發生沖突,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沖突發生后,為使西安浐霸國際隊與深圳金威隊的比賽順利進行,并預防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中國足協在做好雙方球隊工作的同時,會同賽區組委會和陜西省體育局,調動大量人力資源做好球迷工作和可能出現突發事件的預案工作,陜西方面采取了多種有效措施確保了本場比賽的順利進行。
針對這次事件,深圳足球俱樂部采取了積極的應對態度,以公開致歉信的形式,通過深圳當地主要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致歉,王寶山本人也對此事件有較深刻的思想認識,向中國足協上交了書面檢查。隨后,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向深圳足球俱樂部下發了足紀字(2006)2號《關于請深圳足球俱樂部認真處理王寶山與陜西球迷發生沖突的函》。接到中國足協的來函后,深圳足球俱樂部對此事件高度重視,對相關人員做出了相應的處罰。
中國足協在此強調:在當前加強俱樂部遵紀守法教育,嚴厲整治聯賽環境,凈化賽場風氣,倡導文明之風的形勢下,發生這種事件是極不應該的。
中國足協希望各俱樂部引以為戒,加強對俱樂部從業人員的管理和教育,不斷提高他們的職業素養,確保此類事件不再發生,保證今年聯賽的順利進行。
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代)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編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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