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08﹞20號
各賽區委員會,各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樂部:
2008金威啤酒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14輪第108場青島盛文中能隊與遼寧宏運隊的比賽于2008年7月13日在青島天泰體育場進行。
當比賽進行到95分鐘時,青島中能隊3號運動員金保羅故意將遼寧宏運隊4號運動員羅曼推倒在地,被裁判員出示紅牌罰令出場,在賽場內外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四十六、四十八、五十三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停止青島中能盛文隊3號運動員金保羅2008年中超聯賽比賽8場,并罰款人民幣8000元。
希望各俱樂部(隊)要加強對俱樂部運動員的管理、教育,遵守賽場紀律,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代)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
編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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