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08)21號
各賽區委員會、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樂部:
2008金威啤酒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十八輪第142場比賽遼寧足球俱樂部宏運隊與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于2008年9月27日在沈陽鐵西體育場進行。在比賽結束后的新聞發布會上,遼寧足球俱樂部宏運隊教練員馬林發表與比賽相關的不負責任的評論,違反了中國足協的有關規定,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四十四條、四十八條、七十八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停止遼寧足球俱樂部宏運隊教練員馬林進入替補席3場(中超聯賽第十九、二十、二十一輪),并罰款人民幣6000元。
希望各俱樂部(隊)要引以為戒,切實加強對教練員及相關人員的管理、教育,遵守賽場紀律,服從裁判判罰,保證聯賽順利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代)
二00八年九月三十日
編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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