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第十一屆全運會女子足球成年組預賽
成都賽區的處罰決定
全運會足球項目各承辦賽區:
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屆全運會女子成年組預賽成都賽區北京隊與新疆隊的比賽結束后,由于成都賽區對安保工作重視不夠,安保措施不力,致使部分在看臺上觀看比賽的新疆女足青年隊隊員進入場內謾罵、圍阻、追打第一助理裁判員。在此事件發展過程中,因賽區安保人員未能予以有效阻止,造成場內混亂,產生惡劣影響。依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十七條第四、第五款規定,對第十一屆全運會女足成年組預賽成都賽區予以通報批評。
望各賽區引以為戒,切實加強賽區安保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第十一屆全運會足球項目比賽順利進行。
第十一屆全運會足球項目
紀律委員會(代章)
二○○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編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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