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運動員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09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十一輪第82場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與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于2009年6月13日在北京工人體育場進行。
在比賽進行到第九十二分鐘時,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隊6號運動員譚望嵩在罰球區內蹬踩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22號守門員楊智,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三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停止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隊6號運動員譚望嵩中超聯賽五場;二、對譚望嵩罰款人民幣25000元。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的管理教育,凈化賽場風氣,杜絕球場暴力等非體育道德行為,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
編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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