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09]30號
關于對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相關人員
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09年9月5日是國際足聯公平競賽日,按照國際足聯的要求,中國足協在中超、中甲賽場分別舉行了公平競賽的宣傳活動。然而在這一天的中超聯賽中卻出現了有悖公平競賽的違規違紀行為,這是極不應該的。
在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與長春亞泰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中及比賽結束后,因對裁判員的判罰不滿,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主教練賈秀全,翻譯謝暉,隊醫張鵬和8號運動員陳濤分別出現了圍攻、指責、辱罵裁判員的行為,引起場內混亂,在場內外造成了不良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四十三條、四十四條、四十六條、五十二條、七十八條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主教練賈秀全進入2009年中超聯賽替補席3場并罰款人民幣20000元;
二、禁止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翻譯謝暉進入體育場2場(2009中超聯賽第22,23輪),禁止進入替補席6場(2009中超聯賽第24,25,26,27,28,29輪)并罰款人民幣40000元;
三、停止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8號運動員陳濤2009年中超聯賽4場并罰款人民幣20000元;
四、禁止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隊醫張鵬進入替補席5場并罰款人民幣25000元。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的管理教育,凈化賽場風氣,杜絕球場暴力等非體育道德行為,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主任:
二00九年九月九日
編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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