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09]35號
關于對大連實德足球俱樂部運動員
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09倍耐力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二十七輪第213場大連實德足球俱樂部隊與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于2009年10月11日在大連市金州體育場進行。
在比賽進行到下半場69分鐘時,裁判員鳴哨停止比賽,此時大連實德足球俱樂部隊11號隊員詹姆斯蹬踹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8號運動員陳濤,引起場上混亂。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五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停止大連實德足球俱樂部隊11號運動員詹姆斯中超聯賽比賽4場(2009年剩余停賽場次延至2010年執行);
二、對詹姆斯罰款人民幣20000元。
2009年中超聯賽即將結束,比賽日趨激烈,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的管理教育,杜絕球場暴力等非體育道德行為,以精彩、激烈的比賽,感謝廣大球迷對中超聯賽的關心和支持。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主任:
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
編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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