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10]025號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0年7月24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14輪第109場陜西中建足球俱樂部隊與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陜西省西安市中新浐灞體育中心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和裁判員的報告,在比賽進行到第64分鐘時,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隊守門員教練王建英沖入比賽場內并指責裁判員,被裁判員罰令出場,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隊王建英進入2010年中超聯賽替補席3場;
二、罰款人民幣15000元。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凈化賽場風氣,杜絕球場暴力和非體育道德行為,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編校:guoyuan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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