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10]039號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0年8月29日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第19輪第114場成都謝菲聯足球俱樂部建工地產隊與沈陽東進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四川省成都市雙流體育中心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裁判員報告和錄像,在比賽進行到第48分鐘時,成都建工地產隊21號隊員堤亞哥故意用球擲擊沈陽東進俱樂部隊8號隊員倫巴頭部,此舉系暴力行為,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54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停止成都建工地產隊21號隊員堤亞哥2010年中甲聯賽4場;
二、罰款人民幣20000元。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凈化賽場風氣,杜絕球場暴力和非體育道德行為,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二○一○年九月七日
編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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