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0年10月23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27輪第216場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隊與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山東省濟南市山東省體育中心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和裁判員的報告,在比賽進行到第92分鐘時,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隊隊務馬永康推擊進場執行擔架任務的工作人員,被裁判員罰離替補席。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九十八條,第十三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隊隊務馬永康進入2010年中超聯賽替補席2場;
二、罰款人民幣10000元。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凈化賽場風氣,自覺維護賽場秩序,杜絕發生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編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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