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12]015號
關于對南京賽區(江蘇國信舜天主場)
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2年5月12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十輪第76場江蘇舜天足球俱樂部國信舜天足球隊與長春亞泰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南京奧體中心體育場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 的報告,因賽區安保組織不力,導致在比賽結束后,少數觀眾圍堵客隊車輛,并砸碎客隊車輛玻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依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十八條之規定,對南京賽區作出如下處罰:
對南京賽區予以警告;
對南京賽區罰款20,000元。
望各賽區加強組織和領導,引以為戒,切實重視賽區的組織工作,規范賽場秩序,確保穩定、安全的賽場秩序。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編校:guoyuan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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