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局競技體育處,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軍事體育訓練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全國射箭項目競賽賽風賽紀的監督和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體育總局關于賽風賽紀管理規定,確保競賽公平、公正、有序進行,中國射箭協會就全國射箭項目競賽賽風賽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深刻認識賽風賽紀工作的嚴峻形勢和艱巨任務,組委會明確分管賽風賽紀工作的領導,參賽單位明確賽風賽紀工作責任人,把賽風賽紀工作當成重中之重的任務抓實、抓細、抓好。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以零容忍的堅決態度、更完善的防范手段、更嚴厲的處罰措施,認真做好賽風賽紀工作。
二、加強賽風賽紀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在全國比賽中,中國射箭協會和各參賽單位要在賽前、賽中以及整個競賽過程中安排賽風賽紀的宣傳教育和督查工作。在技術會議上要重點強調賽風賽紀的具體要求和處罰規定,傳達體育總局關于賽風賽紀工作的要求及有關政策,要求全體參賽人員知曉各項規定和紀律,并嚴格執行。各省、市在組織省、市射箭比賽中要做好賽風賽紀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競賽環境和積極健康的競賽氛圍。
三、加強比賽期間的督查和處罰。裁判員要嚴格按照《射箭競賽規則》認真執裁,比賽期間加大檢查、抽查的力度,參賽隊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取消比賽成績、取消比賽資格等處罰,并將視情節輕重對有關運動員、教練員和參賽隊追加處罰。
(一)虛假比賽行為,如:在運動員參賽資格(包括運動員年齡)上弄虛作假、虛報環值、為操縱比賽結果而實施的消極比賽行為、違規干擾比賽進程或影響比賽結果等;
(二)不文明的語言和行為,如:辱罵他人、打架斗毆、故意損壞比賽器材,不服從管理,擾亂賽場秩序,不尊重觀眾或煽動觀眾干擾比賽等;
(三)故意干擾、阻礙其他運動員比賽,干擾裁判員執裁,不服從判罰,攻擊裁判員等;
追加處罰如下:
(一)青年運動員(18歲及以下)視情節輕重予以停賽1-3年;
(二)成年運動員(18歲以上)視情節輕重予以停賽2-4年;
(三)執教該運動員的教練員視情節輕重予以停賽1-3年;
(四)該隊員所屬隊、體校或學校予以取消重點體校或重點學校等稱號,并在中國射箭協會網站予以通報。
希望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運動員、教練員賽風賽紀的教育,各隊領隊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賽風賽紀的管理工作,努力培養運動員誠實守信的良好品德,堅決杜絕各類違反賽風賽紀現象的發生。
中國射箭協會
2018年6月20日
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