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局競賽處,各有關單位:
為順利完成好2021年全國射箭比賽的競賽組織運行工作,經中國射箭協會裁判員委員會執委會提名推薦,國家體育總局射運中心研究同意,擬選部分人員擔任全國射箭比賽裁判員。為確保選派和執裁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自本通知之日起對擬選派人員進行3天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正式選派執裁。
一、全國射箭冠軍賽(2021年3月21-27日,海南東方)
(一)裁判員名單
總裁判長:林潮海(廣東)
裁判長:霍瑞萍(山西)
發令長:辛雷(山東)
編排長:陳娜(天津)
裁判員:申巖、余鵬(北京)、李亮(天津)、楊建平(山西)、石夏英(內蒙古)、陶琳(吉林)、郭仁立、馬凌(福建)、周啟群(河南)、何方庭、何為中(廣東)、吳政(廣西)、陳清艷(貴州)、楊新梅(陜西)
(二)仲裁委員會名單
主任:郭秀禮(山西)
委員:戴玉林(遼寧)、林志堅(上海)
(三)報到時間和地點
上述人員公示無異議者,正式選調執裁。經公示需要調換的人員將另行電話通知并另公告。本場比賽所有裁判員于3月19日報到,報到地點及聯系方式參見競賽補充通知。
二、第十四屆全運會射箭項目預賽(2021年6月1-5日,四川成都)
(一)裁判員名單
總裁判長:尤衛東(江蘇)
裁判長:殷德榮(河南)
發令長:王璐(北京)
編排長:鄒士玲(浙江)
裁判員:米濤(北京)、楊建平(山西)、高坤(內蒙古)、葉華(上海)、王乾(江蘇)、李克(浙江)、程勇(安徽)、林琳(福建)、肖子凡(福建)、呂軍(山東)、崔飛(河南)、易娟(廣東)、何春雨、羅艷全(四川)、王志彬(寧夏)、竇小剛(新疆)
(二)仲裁委員會名單
主任:戴玉林(遼寧)
委員:郭秀禮(山西)、楊曉燕(四川)
(三)報到時間和地點
上述人員公示無異議者,正式選調執裁。經公示需要調換的人員將另行電話通知并另公告。本場比賽所有裁判員于5月30日報到,報到地點及聯系方式參見競賽補充通知。
三、全國射箭奧林匹克項目錦標賽(2021年7月5-11日,內蒙古呼和浩特)
(一)裁判員名單
總裁判長:張凱(天津)
裁判長:楊明(浙江)
發令長:杭愷(上海)
編排長:陳娜(天津)
裁判員:鄧曲(天津)、冉玉、趙燕、孔祥瑞(內蒙古)、陳軍(遼寧)、蔡萍(上海)、馬力(江蘇)、姬長軍、王炫(山東)、張立新、董紅英(河南)、林潮海(廣東)、邱云華(四川)、陳清艷(貴州)、王志彬(寧夏)
(二)仲裁委員會名單
主任:尤衛東(江蘇)
委員:王杰勇(北京)、郭秀禮(山西)
(三)報到時間和地點
上述人員公示無異議者,正式選調執裁。經公示需要調換的人員將另行電話通知并另公告。本場比賽所有裁判員于7月3日報到,報到地點及聯系方式參見競賽補充通知。
四、全國射箭U12、U14錦標賽(2021年7月15-21日,江蘇無錫)
(一)裁判員名單
總裁判長:劉吉善(新疆)
裁判長:鄭曄(福建)
發令長:辛雷(山東)
編排長:陳娜(天津)
裁判員:申巖(北京)、李亮(天津)、霍瑞萍(山西)、孔祥瑞(內蒙古)、戴志偉(上海)、石守葆、胡安峰、馬力(江蘇)、邱林飛(浙江)、程勇(安徽)、楊雅靜(福建)、陶慶紅(江西)、崔飛、張立新(河南)、展鳳玲(甘肅)
(二)仲裁委員會名單
主任:尤衛東(江蘇)
委員:戴玉林(遼寧)、楊曉燕(四川)
(三)報到時間和地點
上述人員公示無異議者,正式選調執裁。經公示需要調換的人員將另行電話通知并另公告。本場比賽所有裁判員于7月13日報到,報到地點及聯系方式參見競賽補充通知。
五、全國射箭U16、U18錦標賽(2021年8月1-7日,云南昆明)
(一)裁判員名單
總裁判長:石磊(山東)
裁判長:申巖(北京)
發令長:林琳(福建)
編排長:鄒士玲(浙江)
裁判員:齊超(北京)、張凱(天津)、孔祥瑞(內蒙古)、周軍(上海)、黃莎(上海)、宋文榮(江蘇)、麻根云(浙江)、楊雅靜(福建)、陳小亮(江西)、費立均(山東)、彭志剛(河南)、張華(重慶)、羅朝芳(四川)、張濤(云南)、李瑩(陜西)
(二)仲裁委員會名單
主任:劉吉善(新疆)
委員:王杰勇(北京)、楊曉燕(四川)
(三)報到時間和地點
上述人員公示無異議者,正式選調執裁。經公示需要調換的人員將另行電話通知并另公告。本場比賽所有裁判員于7月30日報到,報到地點及聯系方式參見競賽補充通知。
六、全國射箭錦標賽(室外)(2021年10月14-20日,浙江東陽橫店)
(一)裁判員名單
總裁判長:尤衛東(江蘇)
裁判長:石磊(山東)
發令長:王璐(北京)
編排長:劉利鵬(廣東)
裁判員:余鵬(北京)、李磊、李亮(天津)、武永勝(山西)、高坤、石夏英(內蒙古)、陳軍(遼寧)、陶琳(吉林)、邱林飛(浙江)、王炫(山東)、何方庭(廣東)、黃仁全(重慶)、邱云華、羅艷(四川)、劉芳(貴州)、竇小剛(新疆)
(二)仲裁委員會名單
主任:韓來泉(山東)
委員:林志堅(上海)、劉吉善(新疆)
(三)報到時間和地點
上述人員公示無異議者,正式選調執裁。經公示需要調換的人員將另行電話通知并另公告。本場比賽所有裁判員于10月12日報到,報到地點及聯系方式參見競賽補充通知。
七、裁判員要求
(一)所有裁判員均不得來自中高風險地區,抵達賽區報到時需提供本人近7天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近7天體溫情況正常表(附件1)、近14天無中高風險區旅行史承諾(附件2),經過測體溫、出示健康綠碼后方可進行報到。
(二)裁判員必須嚴格按照《賽事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和《賽事隊伍管理方案》(附件4)的要求做好全程的防疫工作。
(三)裁判員到達報到地點后,主動配合組委會做好核酸檢測工作。
(四)所有裁判員在規定時間內報到。
(五)裁判員需自帶裁判證、裁判用具和裁判服裝。
(六)裁判員可選擇乘坐火車硬臥、動車或高鐵二等座前往賽區,如乘坐其它交通工具,超出部分個人自理。
(七)按照規定報銷交通及核酸檢測費用(憑票據報銷)。
八、公示受理
公示期內,各參賽單位、廣大運動員、教練員對選派人員如有異議,可向射運中心受理部門反映。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應簽署或告知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對線索不清的匿名電話和匿名材料,公示期間不予受理。
受理部門:國家體育總局射運中心射箭部
電話:010-88964103傳真:010-88961649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福田寺甲三號
郵編:100144
附件:
1.參賽人員“防控新冠疫情”健康情況記錄表
2.2021年全國射箭冠軍賽“新冠”疫情防控諾書
3.賽事疫情防控方案
4.賽事隊伍管理方案
體育總局射運中心
2021年3月11日
審核:





